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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将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制度 重基层经历
2008-8-4 15:04:37    来源:    新闻点击数:  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提出要切实把法官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法官晋级和提拔的必要条件。

  为推动解决基层法官断层、短缺、流失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的《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尽快推动下发《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暂行办法》,不断拓宽法官来源渠道。继续加大选调生、志愿者、东西部法院干部交流等工作力度,适当扩大规模,以此缓解人才短缺和流失造成的被动局面。

  意见指出,要继续抓好人员分类管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聘任制书记员各项管理措施,做好相关政策配套、协调、落实工作。切实抓好西部基层法院法官助理改革试点,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完善。继续做好法官员额比例确定工作。

  意见强调,要继续推动司法考试及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法院人员招录改革试点,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推动定向培养法官任务的落实。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增强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提升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制作裁判文书的技能。

  据悉,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尽快启动“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活动”并建立全国法院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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