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日报 记者 孙伟芳)“潘岱谢岙底村有两名被执行人欠钱多年不还,请你先扣留他们的征地补偿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曾要求该村上届村委会主任周某协助法院执行,可他没这么做。10月15日,周某因未曾协助法院执行,被依法司法拘留3天。
据了解,谢岙底村两名村民分别涉及一交通事故案和一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需赔付一笔巨款。多年来,因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该两件案件一直无法顺利执行。去年7月份,该村土地被征用,有一笔补偿费分配给村民。闻讯,法院执行局法官立即联系时任村委会主任的周某,并出具书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暂时扣留两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周某口头答应,实际却没履行,13万元的征地款均被两村民的亲戚领走。由此,使得两个案件无法顺利执行。后来,法院执行局分别发出追回执行款通知和承担责任决定书,但周某都置之不理。因此,执行局就从该村集体资金账户划拨13万元,最终还决定对周某采取司法拘留3天的处罚。
周某十分后悔。他说,自己是法盲,法律意识淡薄。当时考虑到两名被执行人都是同村人,不忍心扣留分配款,又觉得这事和自己无关,就没有给予配合。
据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朱李江介绍,近年来,法院时常遇到执行“钉子户”,他们隐藏、转移可供执行的资产,给依法执行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此外,一些案件执行时需要被执行人所在村(居)干部配合,但有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只顾人情面子,给法院执行带来不少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