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蒋珍明辞去瑞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任命陈建明为瑞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之前,上级党委任命陈建明为瑞安市委副书记。
市领导蒋珍明、张女珍、盛志荣、姚松鹤、王庆秋、江小娜、王建东、高潮等出席会议。
会议还决定,任命戎小平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同时,接受赵建华辞去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女珍向代市长陈建明、市人民法院代院长戎小平颁发任命书。
市委书记蒋珍明指出,陈建明同志既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又有丰富的机关工作经验,他曾经在文成县、泰顺县多个重要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是一位优秀的、年富力强的领导干部。这次省委、温州市委决定,陈建明同志到瑞安来担任市委副书记、市长人选,是省委、温州市委从瑞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作出的慎重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温州市委对瑞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希望各位同志把思想统一到省委、温州市委的决定上来,大力支持陈建明同志的工作,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合心合力,创业创新,共同推进瑞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代市长陈建明在接受任命后说,感谢大家对他的信任和支持。当前,瑞安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发展阶段。在这样一个重要发展时期,能够来瑞安工作,和瑞安的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共同创业、共谋发展,为瑞安的改革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他感到非常高兴。
陈建明说,他深深地感受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肩负的责任非常重大。他表示,一定要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工作,实实在在干事,认真地、努力地、负责任地履行好代理市长的职责。要虚心学习,深入调研,了解市情民意,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要求;勤政为民,务实干事,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主决策,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方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努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瑞安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陈建明同志简历:
陈建明,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1985年5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硕士,浙江文成人。
1983年8月至1987年2月,文成团县委干事、青农部长、副书记;1987年2月至1991年7月,文成县大峃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1991年7月至1993年6月,文成县大峃镇委副书记、镇长;1993年6月至1995年11月,文成县大峃镇委书记;1995年11月至1997年11月,文成县委办公室主任;1997年11月至2002年1月,文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2002年1月至2005年3月,文成县委副书记;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泰顺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2006年1月至2008年11月,泰顺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年11月,瑞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瑞安日报 记者 陈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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