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庭”顾名思义就是“迅速裁决,即时裁决”。2005年5月份,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温州地区率先推出“速裁法庭”举措,大大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方便群众诉讼。据统计,去年以来,速裁庭以速裁方式办结民事案件499件,调解、撤诉342件,占68.53%,结案数占全庭30.82%。
离婚了,保险费咋算
4月1日 星期二 阴有小雨
一年前,陈先生起诉,要求与妻子陈女士离婚;经调解,双方自愿离婚。一年后,陈女士又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14万多元。此案原定于4月9日开庭,经调解,今天,陈女士自愿撤诉。
陈女士起诉称,早在2003年9月份,陈先生向一保险公司投保,她为被保险人。此后,他们按约向保险公司缴纳4年的保险费,共计14万多元,还剩1年未交。2007年3月份,双方自愿离婚后,前夫擅自解除保险合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他还占有退回的保险费。
法官做陈先生的思想工作。陈先生最后表示愿意给付陈女士一定的经济补偿。
“爸妈离婚,我就到外面流浪”
4月8日 星期二 小雨
谷女士和余先生是一对夫妻,双方今日达成和解协议:谷女士不再提出离婚,余先生也保证不再殴打、干涉妻子生活,一旦有此行为,就视同同意离婚。
据了解,3月3日,双方曾就离婚事宜来到民政局。当时,他们连离婚协议书都打印好了,就差签字、按手印了,但因余先生反悔,离婚未成。3月5日,谷女士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谷女士说,她与丈夫均为仙降人,双方育有两子,夫妻关系长期不好,最近,丈夫又动手打她。庭审时,他们的小儿子、现年15岁的小余出庭作证时说,他不希望父母离婚,如果他们真的分开,自己谁都不跟,就到外面流浪。经法官和亲朋好友再三做思想工作,为了两个儿子,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要出国了,女儿归谁养
4月8日 星期二 小雨
文成的潘女士急于出国,连第二天的飞机票都订好了,可这子女抚养关系的手续还没办妥,这让她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没想到,法院1小时就顺利解决了此事。
当天下午14时许,速裁庭经办法官立案受理潘女士诉黄先生抚养关系纠纷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据了解,1995年,潘女士在温州务工时,结识了桐浦的黄先生,不久即同居,次年3月生育一女儿。但双方因琐事经常争吵,同年10月份开始分居。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小黄由黄先生抚养至成年,并自行负担子女抚养费。潘女士依法享有探视女儿的权利。
事情这么快得以解决,潘女士很感动。
(瑞安日报 记者 孙伟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