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时,发现别人将卡遗忘在ATM机里,他一阵窃喜;数月后,警察上门抓捕时,他一脸疑惑—— 警方提醒:此行为涉嫌诈骗,可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李先生在ATM机上取款后,忘记取出银行卡,而排在李先生后面的虞某“捡”到便宜,用李先生的卡取走6000元。日前,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虞某被警方抓获。 碰到“白捡的便宜”
去年11月7日8时59分,汀田商业街农行ATM机前,李先生正在取款。因为还有其他事情要忙,心急的李先生一时大意,取走3000元现金后,没有取卡就转身大步离开了。
排在李先生后面的虞某刚要插卡操作时,发现李先生遗失在ATM机内的银行卡。 “既不是偷,也不是抢,把钱取走应该没有关系吧?”虞某试探性地查了下卡里的余额,足有1万余元。
“同志,刚才有没有谁在这里捡到银行卡?”已经发现遗失了银行卡的李先生回来寻找,并冲着正在操作ATM机的虞某询问。
一心想着取钱的虞某,刻意用身体挡住取款机的屏幕,没有回答。
等李先生前脚刚一离开,虞某赶紧从卡里取走6000元,扔掉那张银行卡后,迅速驱车离开。
取走钱涉嫌诈骗
怀揣6000元不义之财,虞某的心里忐忑不安。在经过仙桥附近时,一心还想着刚才情景的虞某,一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为此支付了2000余元赔偿费。
跟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一样,得了这笔横财的虞某天天记挂着这事,一边想着能“瞒天过海”,一边又忐忑不安。日前,当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查出真相上门抓捕虞某时,虞某一脸疑惑地问:“这样拿了6000元也构成犯罪?”
据办案民警介绍,自2007年8月份以来,已发生五六起此类案件,犯案人员一般认为这是“白捡的便宜”,殊不知此行为已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为此,警方提醒,若碰到此类事件,应及时将遗留在ATM机内的银行卡取出,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瑞安日报 见习记者 朱郁星 通讯员 颜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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