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建立规模以上企业用煤总量控制机制,对企业原煤消耗总量控制实行挂钩制度,即与排污收费、项目审批、企业信用、评优、排污许可证年审和企业上市挂钩,从而控制二氧化硫的增量,达到污染减排的目标。这是记者昨从规模以上用煤企业污染减排和能源统计数据专项检查会议上获悉的。
据统计,我市共有规模以上工业用煤企业303家。用煤量的增加,直接带来二氧化硫的增量,控制煤增长率,就是控制二氧化硫的增量。为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指标,我市建立规模以上企业用煤总量控制机制,并以2007年统计数据为基数,2008年至2010年我市暂按每年各企业原煤消耗量削减3%执行。
今年,我市对企业原煤消耗总量控制实行挂钩制度,即:与排污收费挂钩,排污费征收参考企业原煤消耗指标严格征收;与项目审批挂钩,规模以上企业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减排要求,超总量排污、超计划用煤的,环评审批将严格控制;与企业信用挂钩,规模以上企业逐步纳入环保信用考核体系;与评优挂钩,超总量用煤的企业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与排污许可证年审和企业上市挂钩,超总量用煤的企业,年审不予通过,企业上市环保核查不予通过。同时,在企业申报高新科技型企业(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知名商标、知名商号、ISO14000认证、金融信贷等方面,环保守法证明将从严把关。
据悉,我市还将对全市10吨以上(含10吨)燃煤锅炉开展脱硫工程建设,要求在年底前建成脱硫装置,并投入正常使用,脱硫率要大于或等于80%,烟囱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要小于或等于300mg/立方米,并建成在线监控监测装置。(瑞安日报 记者 金晓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