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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珍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浙江东阳人,杭州大学数学系毕业,理学学士,1984年3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8月至1995年10月,先后担任义乌县田心乡干部、党委副书记、乡长,义乌团市委书记、市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市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1995年10月至2003年12月,先后担任金华市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委主任、党委书记;2003年12月起,任兰溪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7月任瑞安市委副书记、瑞安市政府代市长;2007年1月任瑞安市委副书记、瑞安市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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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宗教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
2008-9-23 15:01:13    来源:    新闻点击数:  作者:

  (瑞安日报 记者 郑拥拥)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基本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切实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市委副书记、市长蒋珍明昨日调研宗教工作时指出的。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在帮助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发挥宗教力量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后,蒋珍明指出,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瑞安宗教工作特点,按照“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方针,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在管理宗教事务时,做到主动掌握相关情况,团结引导信教群众,乐于善于开展工作。

  蒋珍明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认真研究、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各方合力,强化工作保障,努力开创我市宗教工作新局面。

  市领导吴娜丽、管秀云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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