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瑞安法院出具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21年1月11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均称自愿同意离婚,但了解到若前往民政局离婚,需在30天离婚冷静期之后才能办理手续,双方都不想等,故转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出具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

2008年,原告池某某(女)与被告徐某某(男)经介绍相识,不久后同居生活。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当地习俗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孩子。原告诉称,婚后,双方因性格、生活习惯、处事观念等不合,时常发生争吵,被告无固定工作,经常赌博,子女抚养费均由原告承担。原告认为被告始终不思悔改、无所事事,对家庭及子女毫不上心,没有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与责任;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迫切想要离婚,故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判令孩子由被告抚养并由被告承担抚养费。
经办法官了解清楚案情后,分别与两位当事人谈话,双方均表示无和好可能,要求离婚,希望法院能出具民事调解书。
经办法官认为婚姻是一场通往幸福的修行,双方从相识到相恋到结婚生子,曾拥有过幸福美好的过往,现在婚姻出现裂痕,双方应努力修复感情、挽救婚姻,况且两个孩子年龄尚小,父爱或母爱的缺失将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影响。再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已知晓民政局需要30天离婚冷静期之后才能办理手续。经办法官决定向双方送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予双方一个月的冷静期,希望双方能在冷静期内慎重考虑这段婚姻是否已经无法挽救。

据了解,瑞安法院出具的该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系《民法典》实施后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具体包含冷静期的设置、注意事项及法官温情寄语,情法相容,有效缓和双方对抗情绪。接下来,瑞安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并根据具体案件案情、法官审判经验等,拟推出多份不同特色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供当事人参考,具体可适用于涉及离婚、涉及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涉及离婚和家庭财产问题等不同类型的纠纷。
(编辑:蔡忆)